《工作時間條例》引入了一些受歡迎的新規定,涉及假期薪資,非全年制工人和不定時工人的權利,並在立法中定義了必須包含在假期工資中的基本要素。在這裡,我們將聚焦在產生的變化,以及您需要做什麼以確保合規。政府同時發布了有關這些變化的具體指導,可在此處找到。
什麼是「不定時工人」?
不定時工人,指工作於每工資期間的「全部或大部分彈性」的工作時間。他們可能是永久合約工、零工時合約工,也可能是臨時工。他們的工作時長非固定,即每週的工作時間也不一樣。
什麼是「非全年制工人」?
部分年工人只在一年中的部分時間工作。這意味著每年至少存在一周,他們不被要求工作,也不會得到報酬。他們的工作時間可能是固定的。一個常見的例子是只在學期期間工作的教師。
這兩類工人有哪些變化?
首先,是假期總和。
對於 2024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休假年,不定時工人和非全年制工人的假期將按小時計算,並按工資期內工作小時數的 12.07% 累積。這個 12.07% 的累積標準,源自於5.6週的最低法定假期權利,除以標準工作年時46.4 週(即 全年52 週減去 5.6 週最低法定假期),為12.07%
例如:
一名員工工作時間不固定,每月領取薪水。公司休假年度從 2024 年 4 月 1 日開始。該員工有權享有 28 天的法定最低假期權利。 6 月份,該員工工作 68 小時。要計算他們在 6 月累積了多少假期,需要計算出 68 小時的 12.07%,即其 6 月累積了 8 小時假期(從 8.02 向下舍入,因為超出時間不到 30 分鐘)。
第二,現在允許綜合支付假期薪資
「綜合」假期薪資,指雇主同期支付員工假期工資和基本工資的做法(即「綜合」兩筆付款在一起)。假期工資必須在每張工張資單上單獨列出。當工人實際休年假時,他們不會收到假期工資,因為他們已經拿到了工資。
現在,公司可以選擇向不定時工人或非全年制工人綜合支付假期工資。儘管許多雇主已經這樣做了,但先前法律上對這其合法性存在不確定性。然而,新立法意味著,只要符合相關定義,這種方法就可以應用在這兩類工人身上。如果您不想綜合支付假期工資,您可以在休假時支付假期工資。
請注意,對於這兩類工人,他們的法定假的計算方式不因此而改變。
例如:
使用我們上面的例子,如果員工每小時的工資為 13 英鎊,他們在 6 月份的工資單中將額外包含104 英鎊的假期工資(減去通常的稅收減免)。
如果「綜合」假期工資的工人不休假怎麼辦?
所有工人每年都有權享有 5.6 週的帶薪法定假期。但由於可以獲得假期工資,人們可能不願意休假。雇主應該積極鼓勵工人休假,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索賠風險。同時應保留他們休假的記錄,以便您可以確定工人已經休了他們有權享受的假期。這是因為根據新規定,如果雇主不採取以下措施,工人可以結轉未休的假期(最多 20 天):
- 承認他們享有帶薪年假的權利;或者,
- 給他們合理的休假機會或鼓勵他們休假;或
- 警告他們在假期結束時失去年假資格的風險。
因此,雇主應該定期提醒員工休假,如果他們不休假,假期就會被取消(取決於公司的結轉政策、家庭假或病假規定)。
我們還需要注意什麼?
5.6 週的假期權利包括四周的《工作時間指令》 (WTD) 假期和額外的 1.6 週的《工作時間指令》 (WTR)。 WTD 假期以所謂的 “正常薪酬” 支付,而 WTR 假期則以基本工資為基礎。大多數雇主傾向於以相同的費率支付這兩種類型的假期,以簡化操作,但這種差異將繼續存在。
多年來,關於「正常薪酬」包括哪些要素的判例很多。自2024 年1 月1 日起, 「正常薪資」 的各項要素在立法中明確,其中包含與工人履行合約義務有關的報酬,例如佣金;加班費;以及與服務年資、資歷或專業資格相關的專業人員或個人地位的報酬。
3CS 如何提供協助
假期權利和假期薪酬是一個複雜的法律領域。鑑於今年推行的改革措施,所有雇主都應重審員工的組成,檢查是否有不定時工人或非全年制工人,以及他們目前的假期薪酬安排是否符合規定。雇主也應該考慮他們的假期政策是否最新。我們可以提供法律諮詢和支持,以協助各方面的假期薪資和權利。請與您通常的3CS聯絡人聯繫以獲取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