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5 月,英國政府發布了關於《2021 年國家安全與投資法案》(NSI 法案)的最新市場指南。新資訊旨在闡明企業、高等教育機構和研究機構為遵守規則所需採取的步驟。
什麼是《國家安全與投資法》?
國家安全和投資法》使政府能夠對可能影響英國國家安全的企業收購進行審查。在相關領域收購企業的企業需要將意圖通知政府。然後,政府將對收購進行審查。
如果政府有安全方面的顧慮,它可以施加條件,甚至可以阻止或取消收購。以下 17 個行業需要強制通知:
- 先進材料
- 先進機器人
- 人工智慧
- 民用核能
- 通訊
- 計算硬體
- 政府關鍵供應商
- 密碼驗證
- 資料基礎設施
- 國防
- 能源
- 軍事和軍民兩用
- 量子技術
- 衛星與太空技術
- 緊急服務供應商
- 合成生物學
- 運輸
2024 年 5 月更新的政府《國家安全機構法》權力指南中有哪些內容?
2024 年 5 月,政府發布了關於如何處理 NSI 通知的更新。該指南包括
- 澄清政府在評估一項收購是否因國家安全而受到關注時將考慮哪些因素
- 當一方取得英國境外合格實體的控制權時,對外直接投資指南
- 為高等教育機構和研究機構提供更多協助
- 一般指南的調整
政府如何決定何時進行全面的國家安全審查?
更新後的政策聲明解釋了當局如何根據《國家安全機構法》第 3 條決定是否要求對收購進行全面國家安全審查。
調用權允許當局詳細審查一項收購。只有基於國家安全考慮才能使用該權力。呼叫後,一項收購可能會被批准、阻止或解除,或被施加條件。
當局將考慮以下三個主要風險因素:
- 目標風險,檢視被收購的實體或資產是否會被用於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方式
- 收購方風險,即對收購方控制組織或資產後可能採取的行動的擔憂
- 控制風險,即所獲得的控制權可能構成風險。
政府在決定是否要求收購時會考慮的問題包括
- 是否存在對國家重要基礎設施或政府或國防資產造成損害或破壞的風險,包括對供應鏈的風險,以及一項交易可能會產生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依賴性的危險
- 英國的軍事、情報、安全或技術能力是否有風險,包括透過收購貨物、技術、敏感資訊(包括資料)、智慧財產權、訣竅和專業知識等方式
- 某項收購是否屬於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的某些敏感經濟領域
針對高等教育和研究密集部門的指南有哪些變化?
高等教育和研究機構經常在需要強制通知收購的敏感領域工作。不通知將意味著收購無效,收購方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制裁。
政府對與須申報的收購有關或可能與須申報的收購有關的學術合作(即上述領域的學術合作)越來越感興趣。
如果收購者將透過智慧財產權許可或未來智慧財產權的商業權利獲得對資產的更大控制權,則建議進行申報。
即使是接受英國政府資助的合作和活動,也可能需要申報。在某些情況下,與上述活動無關的合作也可能值得關注。
高等教育機構應在何時申報《國家科學情報法》?
政府成立了研究合作諮詢小組 (RCAT),以幫助保護研究人員的工作,確保英國研究領域的開放性和安全性。
RCAT 可以幫助學者了解相關規則,包括當他們參與國際合作時。
應通知政府並由政府進行評估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收購實例包括:
- 合約或贊助研究
- 贊助研究職位,如研究主席
- 贊助研究主題
- 授權所有形式的智慧財產權
- 發展或創建研究中心
- 發展大學或研究衍生公司,即為商業利用研究成果而成立的公司
- 資助員工或學生參加大學課程
在英國境外收購實體或資產時有何指導?
如果對外投資導致一方控制了符合條件的實體或資產,則該收購可能需要強制通知,這意味著在交易完成之前需要獲得批准。
當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時,《國家投資移民法》將適用於來自英國的對外直接投資:
- 收購符合資格的資產或符合資格的實體的權利或權益,或與之相關的權利或權益
- 收購的實體或資產來自英國、位於英國或與英國有關
- 所收購的控制權達到或超過一定的門檻,包括:
o 超過 25% 的投票權
o 允許您通過或阻止實體管理決議的投票權
o 對合格實體的政策有重大影響,例如有權任命董事會成員並影響實體的策略和方向
o 控製或指導合格資產的能力或這種能力的增強
- 收購在 2020 年 11 月 12 日或之後完成
合格實體包括:
- 公司
- 有限合夥企業
- 任何其他法人團體
- 合夥企業
- 非法人協會
- 信託
合格資產包括:
- 土地
- 有形動產
- 具有工業、商業或其他經濟價值的創意、資訊和技術,即智慧財產權
3CS 如何提供協助
如果您正在考慮進行一項可能涉及國家安全的收購,或者您需要就是否向當局通報某項交易提供建議,我們的公司法律師可以為您提供協助。
如需《國家安全與投資法》的建議、指導或代理,請與我們聯絡。